有消費者購買新車,卻在交車後發現後車廂內貼著「展示車」字樣標籤貼紙(紅框處),憤而要求退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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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車最怕買到車王,即瑕疵一堆,卻無法構成退換車要件,只能維修,消保官就說,實務上就遇過買新車買到展示車,或是未依業者使用手冊回廠定期保養,買到一肚氣,卻也無法退換車,甚至拒絕提供保固。

這就是跟總代理買車的最大問題,你想要他的保固,他想要賺你的保養費用,怎麼算都不划算!

那有沒有其它方式,又可以兼顧保固,又可以兼顧合理的保養費呢?有的!那就是保險公司推出的:外匯車新車保固險


定期保養免爭議
高雄孫先生表示,以目前的科技技術,引擎不像以前容易故障,買新車後他堅信1萬公里保養一次,他新車第一次回原廠保養,原廠發現他未依使用手冊規定每5000公里回廠保養,就告知再未依規定就不負保固責任,他就拒絕回原廠保養。 
台南市消保官林國禎表示,去年就接獲一件新車引擎故障,車商以車主未回原廠保養為由,拒絕保固維修,幸經協商後,雙方達成和解。 
高雄市消保室主任殷茂乾也說,車主交車後,還是要依汽車保養使用手冊記載,定期回原廠做保養,避免保固爭議。 
另外買新車也怕買到展示車,台北邱小姐買的百萬轎車,竟是展示車,幸好有發現車商在車內的註記標籤,否則她也不會知道買到的是被多人摸過、坐過的展示車。 
殷茂乾指出,高雄也發生過類似案件,最後以減少價金達成和解,他說,為避免相關爭議,消費者簽約前就要問清楚是否為展示車,並要求在合約中加註相關條款,約定若買到展示車,消費者得要求換車,才能保障權益。 

買賣是雙方的,但很多時侯卻是賣方單方面的約定,因此在買之前就要考慮自己的個性是不是適合到「大公司」去買,因為愈大的公司,代表他們的法務系統愈強,當然小老百姓勝訴的機率就大大的降低了!

別只聽業務說詞

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高景崇建議,交車時,先點交車輛牌照登記書、行照及保險卡,再點交合約書所約定配件及贈送物品是否正確,車輛漆面、鈑金是否有瑕疵,並請業務員開車載著上路實際操作講解,事後,再詳閱車輛使用手冊及保養手冊,了解保固事項與規定,遇有任何疑問或問題,可要求原廠技師解說,不要只聽業務員說法。
 

投訴組 :新車瑕疵解決及申訴管道
1.請車商檢修,並要求負保固責任。若車商不認瑕疵,先經車商同意後申請公正單位鑑定。
2.爭議期間,要保持車子的完整性,避免碰撞,以免讓車商有藉口推托。
3.各縣市消保官:手機、市話直撥19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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